

2026年6月16日,西藏那曲市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尼玛县“9·22”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9月22日11时20分,尼玛县卓尼乡卡果乡(四村)幼儿园新建项目施工地(承建单位:四川沁瑞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尼玛县人民政府紧急成立“9·22”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善后处置、舆情处置等职能小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
2023年9月22日11时20分,四川沁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尼玛县卓尼乡果村(四村)幼儿园新建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3年9月22日11时20分左右,尼玛县卓尼乡卡果村(四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事故。因混凝土搅拌机出现故障,施工现场负责人陈某、达某(小工)、云某(小工)3人正在检查,拆掉搅拌机电源后准备停工维修。11时20分左右,小工达某在从搅拌机旁边经过时,出料斗脱离搅拌机主体坠落砸中达某颈部,达某当场昏迷。陈某听到响声后马上查看达某情况,发现斗子压在达某颈部,陈某和云某想要将达某抬出来,发现搅拌机斗子太重,两人无法挪动,11时24分左右陈某安排装载机将斗子移开。
陈某在11时25分左右联系工地老板索某,当时索某在尼玛县县城,陈某将简要情况说明后,索某于11时48分左右赶到县人民医院并联系好120救护车,即刻出发赶往卓尼乡卡果村,在此期间索某联系乡政府派出所,告知工地相关情况。11时48分左右,陈某、云某、尼某(工地小工)将达某抬上陈某的车,11时50分左右陈某等人将达某运往尼玛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在经过甲谷乡与申亚乡分叉路口后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碰头(大概12:50分左右),医护人员在陈某车上对达某做了简单抢救后,将达某移至救护车上进行抢救,大概13:12左右,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要求县公安局及时出警固定现场,尼玛县安委办成立紧急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委于9月22日13时15分左右从尼玛县出发赶赴事故发生地点,并联合县公安局、卓尼乡人民政府和卡果村驻村工作队共同调查事故起因。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做笔录等多方调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确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通过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为:施工期间搅拌机出料斗车出现故障立即采取断电和停工措施,计划在停工期间做维修,停工还未做维修该施工器械时,该工人从搅拌机旁边经过,出料斗脱离搅拌机主体坠落砸中该工人造成重伤,送往尼玛县就医途中,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1.当事人达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戴安全帽,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2.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事故项目业主方存在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求相关行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做行政处罚处理。
处理情况:尼玛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尼玛县卓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聂某进行约谈,要求卓尼乡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进行全县通报处理。
2.拉某,尼玛县住建局局长;次某,尼玛县教育局局长;洛某,尼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处理情况:向尼玛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全县通报处理。
事故发生后,四川沁瑞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第一时间通知遇难家属,该项目负责人仁青第一时间赶往尼玛县卓尼乡对死者家属开展心理抚慰和情绪疏导等工作,所有家属情绪稳定,经过2天相互沟通和协商后,9月24日凌晨,施工方与家属方就赔偿相关事宜已达成一致,死者家属都得到了满意的赔偿和补偿,后续工作已全部完成。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